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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谷”牌黄山毛峰、太平猴魁等84项产品通过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审核评定进入公示阶段

更新时间:2017-09-19 打印此页】  【关闭

质检总局关于受理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申报的公告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17年第71号


日前,怀仁县金沙滩羔羊肉业有限公司等单位申请对怀仁羔羊肉(塞外鲜牌速冻羔羊肉、大材地牌羊肉熟食制品)等84项产品进行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根据《原产地标记管理规定》及其实施办法和《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评定通则》《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工作导则》等规定,经各直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初审,质检总局采信第三方评定机构评定结果,怀仁羔羊肉(塞外鲜牌速冻羔羊肉、大材地牌羊肉熟食制品)等产品符合相关规定的保护条件,质检总局拟对其实施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现将本次拟保护的产品及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质检总局关于受理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申报的公告》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17年第71号




如有关单位或个人对上述产品申请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持有异议,可自公示之日起1月内向质检总局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管理办公室书面提出,并说明异议具体内容及理由。

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管理办公室联系方式:

质检总局通关业务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

邮编:100088

电话:010-82262431

传真:010-82260138

电子邮箱:lisj@aqsiq.gov.cn





 

质检总局

2017年9月13日







本文链接:http://www.waizi.org.cn/doc/24465.html

本文关键词: 质检总局受理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申报公告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17年第7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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